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證及成績證明辦理須知
根據有關規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予以承認。
一、辦理“外省回京高考考生成績認證”
已在外省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擬回京參加北京市2022年高考的外省學籍考生,須于2021年11月2日8:30至11月4日12:00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s://www.bjeea.cn/),進行“外省回京高考考生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證”。 認證申請時需按“社會考生”注冊登錄并上傳原就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主管部門蓋章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成績證明掃描件或照片(注:有省級主管部門文件明確下放權限的,可改由文件指定的機構蓋章)。北京教育考試院對外省成績進行最終認定,認定規則如下:
1.原省成績證明中成績以等第呈現的,按原省劃定的及格/合格及以上等第認定為合格,反之為不合格;
2.原省成績證明中成績僅以分數呈現的,按原省滿分值的60%劃定,不低于60%的認定為合格,反之為不合格。
3.如原省成績證明中藝術科目以音樂、美術兩個科目呈現,須這兩個科目均達到合格標準方可認定為藝術科目合格。
二、辦理“外省學籍轉入本市學生成績認證”
外省轉入我市普通高中并已取得本市學籍的學生,應向本市接收學校提交原就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主管部門蓋章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成績證明原件(注:有省級主管部門文件明確下放權限的,可改由文件指定的機構蓋章),學校驗明后掃描上傳到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管理系統。北京教育考試院對外省成績進行最終認定,認定規則如下:
1.原省成績證明中成績以等第呈現的,按原省劃定的及格/合格及以上等第認定為合格,反之為不合格;
2.原省成績證明中成績僅以分數呈現的,按原省滿分值的60%劃定,不低于60%的認定為合格,反之為不合格;
3.如原省成績證明中藝術科目以音樂、美術兩個科目呈現,須這兩個科目均達到合格標準方可認定為藝術科目合格。
三、辦理“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證明”
因轉學到外省、回外省參加高考或出國留學等原因,需要向外省、學信網等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證明時,可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s://www.bjeea.cn/)“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查詢”頁面下載打印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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